情况简介:我有个几平方米的仓库出租给租赁户堆放衣服
问题一:租赁户与物管口头约定维修管道事宜,然后 物管进场施工,但是,物管施工后,新铺设的管道漏水,物管拒绝承担责任,可否据此推断租赁户或者物管的过错? 错在何处?
问题二:双方签订了租赁协议,但是协议中没有约定拖欠房租相关事宜,目前租赁户已经接口漏水损失,拖欠了一个月的房租,请问这种行为可否视为租赁户违约?建议我下一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