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在取得合法产权前无权转卖该房产,因此她的返回在法律上并不存在问题。但是,他对合同的无效也有过错,你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你好,我最近买了一套扶贫楼房,这种房子是给下岗职工的,因为我没权利买这种房子,所以顶替的别人的名字,那个人把房子转让给我的条件是给他一万块钱的好处费,还有见证人获得一千元的好处费,并且立了合同,违约金是五万,只是合同没有公正。
到现在房子的钱刚交齐,从首付到现在一年多的时间,房子涨了十几万,但是那个人看见涨了这么多现在又反悔了,说不想卖了,现在其他的房子也涨了很多,就算买同样的房子其他的房子也涨了十几万,如果早说不卖,早就买了别的房子了。
请问打官司我能赢吗,赢了的话,房子还能是我的吗,如果房子不卖了,我能得到多少补偿金,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