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合同纠纷 > 

房屋纠纷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44981什么是编号?

房屋纠纷

你好,我最近买了一套扶贫楼房,这种房子是给下岗职工的,因为我没权利买这种房子,所以顶替的别人的名字,那个人把房子转让给我的条件是给他一万块钱的好处费,还有见证人获得一千元的好处费,并且立了合同,违约金是五万,只是合同没有公正。

到现在房子的钱刚交齐,从首付到现在一年多的时间,房子涨了十几万,但是那个人看见涨了这么多现在又反悔了,说不想卖了,现在其他的房子也涨了很多,就算买同样的房子其他的房子也涨了十几万,如果早说不卖,早就买了别的房子了。

请问打官司我能赢吗,赢了的话,房子还能是我的吗,如果房子不卖了,我能得到多少补偿金,谢谢。

咨询者:fa147218山东
[咨询时间:2010-12-10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贾天金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市
手机:13733878269
积分:1149
]
回答时间:2010-12-10 19:15
贾天金
出卖人在取得合法产权前无权转卖该房产,因此她的返回在法律上并不存在问题。但是,他对合同的无效也有过错,你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陈胜法律师
[地区:江苏-徐州市
手机:13685112638
积分:55548
]
回答时间:2010-12-10 19:15
陈胜法
我觉得你不能赢,因为不是你的名字。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2-10 19:33
魏国鹏
你有权以别人的名义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对方的行为属于违约,你有权要回房屋,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