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与2001年和2002年相续2年 借给朋友12万元 至今未向他要 最近见到他本人 想和他要 条子是2001年和2002年 写的 上面未写归还日期 只有于xx年xx月xx日从我父亲那拿多少钱 下面是他签的名字 还有日期 请问条子还能做法律依据吗 我们该怎么做 求求你们 帮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