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贵州法律咨询 > 其他 > 

自留山争议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449572什么是编号?

自留山争议

我要咨询一下关于一个农村自留山争议的问题,经自留山是1983年土地到户时分的83年分的时候只有我爷爷(杨吉庆)和另外一家(王福礼)的名子。

这个有83年分地时的手写字据为证,县档案局有一份是1984时填写的表格这时候出现的是此山一共有三家人的名字多了一个(王福胜),其他两家分别注明是0.5亩,而我家则没有注明。

现在出现的问题是(王福胜)要求按三分之一来分此自留山。

请问在这个事情当中我们有那些主动权和法律依据来要求他们两只有0.5亩。

既和理也合法。

补充说明:
请问如果是诉讼的话,我们的证据是否有说服力,胜算有多大?之前诉讼过一次是因为当时的镇政府处理为每家人三分之一我们才诉讼的,结果到法院要求重镇政府重新按证据处理,结果一拖就是这么长时间,现在又说要按当时划地人口分这样处理合法吗?
咨询者:fa214758...贵州
[咨询时间:2015-07-22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5-07-25 20:42
李保忠
可以诉讼解决。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