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想转让一块儿地,但是这块地的土地局土地登记名字是对方,而且,去年山西进行了土地登记,将来发的土地证上的名字是对方。
问题是:我买这块土地,已签订了转让合同,村里的台帐的名字也变为了我,但是将来土地证发下来之后,上面的名字还依然是对方,请问,我们之前签订的协议还有法律效力吗?这时土地所有权属于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