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村主任私自占用我村集体设施两处,计土地23.5亩,房屋16间,用来办企业,6年来一直没有和村委签合同,不叫承包费,还把集体收到水费9000余元不上交村委,时间有3年了,请问村主任的行为是否是职务侵占,还是经济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