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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子女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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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4916什么是编号?

离婚子女抚养费

我和老公离婚,现在女儿两岁,他不愿意给抚养费.他的职业是:汽车保险理赔员.自由职业者!他应给多少抚养费给女儿?

咨询者:fa147157广西
[咨询时间:2010-12-10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0-12-10 15:37
殷国丰
按当司最低生活标准支付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李颖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93127273
积分:7987
]
回答时间:2010-12-10 20:12
李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一般参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每年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李颖 百伦律师事务所
个人网站:www.greenlawyer001.com(婚姻家庭律师在线服务网)提供在线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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