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在镇里做生意,几年前刻了个发票章一直没去领,就放在了税务局。
后来发现税务局一直拿我家的发票章代开发票,请问这样何法合规吗?对我家有没有什么影响?最近政府人又来找我家,叫我家开个对公存折,交给他们用。
我家不同意,他们就威胁说要找我家茬。我家不同意,他们就威胁说要找我家茬请问我家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