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员工在进行木料加工时,被电锯锯伤左手,造成左手第五掌骨骨折,左手外伤。
现在我已支付其全部医疗费用。现在我已支付其全部医疗费用另外在其刚住院几天是由我自己对他陪护,在医院期间其所有伙食费均是我出的。
现在其向我索要后续费用,按我们这同行标准为每天15元,共计100天,合计费用为1500元,后给他增加到3000元,扔不同意。
现其将我告到了法院,我想问我胜诉的几率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