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约定,承建方提交了履约保证金,与发包方(接收方)及银行开立专项履约保证金账户,并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约定该项资金作为承建方履约担保金,在乙方未违反施工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财产所有权任属于属乙方。
若出现因发包方(接受方)与他人的债务纠纷,他人申请了财产保全。
法院是否能冻结并划扣该账户履约保证金作为发包方(接受方)清偿他人债务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