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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 伤残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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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4859什么是编号?

工伤 伤残认定

我已经工作1年,是县人事局公开考试招聘的交通协管员,还没有签劳务合同(但已经发生实际劳务关系)执行工作时受伤(四个月前)公安局只给报医药费,并通知我不能上班就解除劳务关系,不再发工资;但是我还要再进行二次手术,不知道没有签订劳务合同我这算不算是工伤,能不嫩进行工伤伤残认定。

咨询者:fa147099安徽
[咨询时间:2010-12-10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薛成东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3942639321
积分:1259
]
回答时间:2010-12-10 12:17
薛成东
事实劳动关系,工作期间出现伤情是工伤,可以进行鉴定,这是你的权利。
贾天金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市
手机:13733878269
积分:1149
]
回答时间:2010-12-10 12:29
贾天金
首先要搞清楚你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是劳务还是劳动关系。从你说的情况来看,应当属于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而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并享有相应的工伤待遇。如果属于劳务关系,仍可以要求雇员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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