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房子是期房本应于2014年11月30日交房,但直到现在也没有交,开发商说是因为热力公司的原因使房子无法按时交工。
所以他们没有违约,但可以补偿我们每家800元,合同约定出卖人逾期180日以上的,以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和房款为基数,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上浮10%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