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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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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4835什么是编号?

房产纠纷

父亲再婚前,有一套以我名字命名的房子。父亲再婚前,有一套以我名字命名的房子再婚后,此房要拆迁,会因此分配一套房子,但要补差价。

如果父亲帮我补差价,是否会纳入他们夫妻共同财产?若避免此种现象发生,应该怎么做?

请帮我回答。

谢谢!

咨询者:fa147046甘肃
[咨询时间:2010-12-10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2-10 12:47
魏国鹏
房屋属于不动产,房屋是你的名义办理的房产证,就依法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即使你父亲帮你补差价,也视为对你的赠与,不会纳入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的。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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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
董杜骄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651278613
积分:62335
]
回答时间:2010-12-10 11:32
董杜骄
如果你是房产证上注明的唯一房屋产权人,你父亲补差价的行为不构成共有关系。
贾天金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市
手机:13733878269
积分:1149
]
回答时间:2010-12-10 12:03
贾天金
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以登记为准。因此,该房产应视为你的个人财产,你有权获得拆迁补偿。你父亲代补差价,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这样,补偿的房产就不会有产权纠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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