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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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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48345什么是编号?

关于房产的分割

我和老婆于2007年6月1日领结婚证,婚前三月买房子一套,男方自己和家人亲戚凑钱共首付20万,总价35万,女方一分未出,但是碍于女方要求,合同房产证均写上两人名字,并由男方于半年内还清,女方7月后才开始有学校步入社会上班刚有收入,请问男方起诉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咨询者:fa214758...山东
[咨询时间:2015-07-01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倪凌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718005228
积分:1527
]
回答时间:2015-07-01 17:12
倪凌云
男方婚前支付的首付及贷款部分因房产证上加上的女方的名字,所以视为对女方的赠与。如果房产证上没有约定各自对房屋占有的份额,则按照共同共有各占一半。
结婚后,不管男女双方哪个人的收入,如其他无财产约定,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进行分割。婚后房屋还贷部分也按照此原则进行分割。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5-07-01 21:22
李保忠
可以诉讼解决。
岳建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01133676
积分:50633
]
回答时间:2015-07-02 10:44
岳建民
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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