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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资问题的,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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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48291什么是编号?

关于工资问题的,急。

甲、乙双方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到期后,双方劳动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乙方在甲方的最后工作日为2015年05月28日,工资、社保等及相关待遇结算至该2015年07月21日,乙方应承担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并由甲方代扣代缴。

请问,这个工资是算到07月21还是算到05月28,当初跟我说是两个月的钱都给的,现在却只发了05月21到05月28的钱,请懂的大哥指点一二。

补充说明:
当时让我填的是自己离职这个选项,是不是意味着后面没去上班的时间,就不算工资了?如果真这样,我只能算是被合同坑了,当初和他们还说,不上班还能拿钱,公司对我也太好了吧,他们还说,公司比较人道,唉,明天再去人事部问问什么情况。
咨询者:fa214758...江苏
[咨询时间:2015-06-30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刘建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188
]
回答时间:2015-06-30 17:21
刘建平
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

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5-06-30 18:53
李保忠
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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