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一家与我司往来的工厂进行了破产申请而法院也受理了要求,请问,属于我公司资产但为了因应生产需要而存放在工厂端的的模具,我司在提供有效模具合同等文件的条件下,是否可以主张对该模具(资产)的百分百所有权,将模具免除列入工厂资产的清算名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