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上海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 > 

抵押问题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448145什么是编号?

抵押问题

因生意需要,甲向乙借款20万元,并以自己30万元的汽车做抵押,但双方未办理抵押登记。三个月后,甲又向丙借款15万元,以同一辆轿车作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期届满时,甲不能偿还对乙、丙的债务。乙、丙都要求实现抵押权。

问:(1)乙对甲的汽车是否享有抵押权?

(2)若乙丙都享有抵押权,何者优先行使?

咨询者:fa214758...上海
[咨询时间:2015-06-27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5-06-27 20:22
李保忠
协商或者诉讼解决。
岳建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01133676
积分:50633
]
回答时间:2015-06-29 14:37
岳建民
丙可以行使抵押权。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