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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父母签订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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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4792什么是编号?

我与父母签订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我有四兄弟,新农村改造拆迁四兄弟(都有房子)每人获得了一套别墅,父母一直住在老二的闲置旧房子里(分家时就写好父母要在老二的房中终老),之后我得知父母不愿与儿子同住的可以获得一套70平米左右的安置公寓,随后我要求父母为我申请一套公寓房,买公寓房的费用由我承担,产权我所有,兄弟也都口头同意。

如今父亲得了绝症(住院),安置房分配在即(公寓房的合同写在老二别墅的合同上)。

我写了一份协议,父母也已签字,可现在兄弟中有人说公寓是子女的共同财产,兄弟都有份(在分家时我没房子分),并说公寓儿子会出钱买让父母自己住。

即使出卖至少每人可获得一万元。即使出卖至少每人可获得一万元我出嫁二十多年从来都在担负着儿子女儿的双份责任(要钱出钱要力出力,如今照顾住院父亲的母亲就住我家)。

另外说明:我们的房子是农村集体土地房,属于小产权房,没有房产证。

请问律师:我有什么办法拿到公寓房?我与父母签订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咨询者:fa122268浙江
[咨询时间:201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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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谭明律师
[地区:重庆-万州区
手机:13635316425
积分:875
]
回答时间:2010-12-10 08:11
谭明
让你的父亲写一份遗嘱将你所出资购买的房屋留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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