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海事海商 > 

船舶所有权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447179什么是编号?

船舶所有权

原告船务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被告船务实业总公司(以下简称“被告”)签订书面合同,约定原告以112万美元的价格购买被告所有的“青龙99”号货船(1000总吨)。双方随后完成了船舶交接手续。为方便从事货物运输,原被告协商将“青龙99”号货船的船舶登记证书、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航行签证簿登记于被告名下。上述证书由原告持有,原告凭此开始从事国内货物运输。

2004年8月8日,原告要求被告协助进行“青龙99”号货船的船舶所有权变更登记。被告以“青龙99”号货船未进行船舶所有权变更登记为由,认为该船舶的所有权并没有发生转移,因此拒不协助原告进行船舶所有权变更登记。

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确认其对“青龙99”号货船的所有权。

原告是否享有该船的所有权?

咨询者:fa214758...辽宁
[咨询时间:2015-06-10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吕金城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市
手机:13939020823
积分:293
]
回答时间:2015-06-11 15:23
吕金城
就目前的情况,原告还不享有该船舶的所有权。起诉时不应该要求确权,应该要求履行合同。抓紧变更诉讼请求。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