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年前我家和别人共同建房三层,一层门面房3间,二层三层为住房。
房产证我家一层门面两间二楼住房一层,他家一楼门面一间,三楼住房一层。
地震后房屋有裂纹,现在政府在这做修复工程,给每家楼顶都加了一个2米左右高的屋顶(没有墙),也就相当于在屋顶又盖了一层房。
他家说屋顶是他家的,他家正在楼顶加建墙体,,请问我们这种情况屋顶产权怎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