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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候车亭刮倒砸伤人,除民事责任外,可否追究刑事或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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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46673什么是编号?

公交候车亭刮倒砸伤人,除民事责任外,可否追究刑事或行政责任?

我于两个月前被祁县运管所的公交候车亭刮倒砸伤(风力3—4级),肇事方一直不管不问,故意拖延推诿。

我已垫付医药费近3万元,无力继续治疗。我已垫付医药费近3万元,无力继续治疗现运管所竟矢口否认责任,宣称:省运管局做的工程,是他们的责任。

请问除法院民事起诉外,可否追究运管所的失职渎职责任?

咨询者:fa214758...山西
[咨询时间:2015-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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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5-06-02 16:30
李保忠
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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