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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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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46500什么是编号?

诉讼离婚

本人与妻子分居已达五、六年之久,在此期间,她都一直住在娘家,极少回来过,与本人也都没有音信往来。

请问,对“分居”时间的长短法院怎么认定?我是福建福州闽侯的。

咨询者:fa214758...福建
[咨询时间:2015-05-29
悬赏分:
解答数:6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6
岳建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01133676
积分:50633
]
回答时间:2015-05-29 13:35
岳建民
根据证据情况加以认定。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5-05-29 22:07
李保忠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陈奇斌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720890151
积分:43451
]
回答时间:2015-05-29 22:56
陈奇斌
已达五、六年之久
吴再发律师
[地区:福建-福州市
手机:18950454241
积分:939
]
回答时间:2015-05-30 20:30
吴再发
要看对方是否会真诚的同意分居,不同意你要做好收集证据的准备,福州吴再发律师解答
陈福猛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606927210
积分:23678
]
回答时间:2015-05-31 23:51
陈福猛
需要居委会开具证明。

一般要求分居的理由是因为感情不和。
周兴芳律师
[地区:福建-福州市
手机:13075837906
积分:5949
]
回答时间:2015-06-02 15:31
周兴芳
分居问题一般很难认定,除非对方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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