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了一个门市做生意,但是现在有事不能干了,当时签的是三年的合同,房租是一年一交,付了两千元押金,这个房子也比别的家贵,我不想租了房主让我转租出去,不让空房子,因为房价贵,房东不肯让价,所以我想到期就给他空房子,当时合同上没写任何违约金数目,极责任数目的,请问我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