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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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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46021什么是编号?

计划生育法

农村户藉已生育两胎(两个)孩子后,在1996年期间收养一个弃婴,已在2000年8月办理领取收养登记证,请问该收养是否属于合法收养?是否按超计划生育论处呢?谢谢!

咨询者:fa214757...广东
[咨询时间:2015-05-19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杨艳国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19040564
积分:25761
]
回答时间:2015-05-19 16:17
杨艳国
合法收养不应该按超生处理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5-05-19 21:04
李保忠
按超计划生育论处
胡海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718884563
积分:10634
]
回答时间:2015-05-20 10:42
胡海春
已有子女的,一般不支持收养弃婴。是会按照超计划生育论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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