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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负了工伤,老板不管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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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4601什么是编号?

我朋友负了工伤,老板不管怎么办?

我朋友给一老板打工,工作是食指被机子拍伤,骨头断了,手指不能动了,老板不管,我朋友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咨询者:ziyifang...北京
[咨询时间:2010-12-09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吕伟国律师
[地区:宁夏-中卫市
手机:13739562040
积分:3632
]
回答时间:2010-12-09 14:58
吕伟国
如果是在公司或个体工商户内工作时受伤,就属于工伤,可先申请工伤认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进行劳动仲裁;若对方仅是自然人,则只能以雇佣劳动关系起诉老板。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0-12-09 15:00
牛国荣
搜集同时工作的工友的证明,然后申请工伤认定,按照鉴定的等级要求单位赔偿.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2-09 15:01
魏国鹏
你朋友有权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老板支付医疗费用和伤残赔偿金,其伤情构成十级伤残,可以获得下列赔偿,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0-12-13 21:02
郭军
你好!

让你的朋友申请工伤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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