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08年至今陆陆续续的欠借了我6.5万,一开始说好了12.年底还的,到期了他一直说没钱,然后到14年的时候我要他重新开了一个借款收条,标明2015年前要还清,然后到现在为止我催他还钱就说没钱困难。
现在是直接找不到人了,我只有一张借据,上面写有欠款金额,他的身份证地址和手印,请问我起诉他的话借据有效吗?需要到哪里起诉?起诉能成功收回钱吗?需要多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