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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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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45700什么是编号?

离婚怎么办

结婚4年了,有个孩子3岁半了,两人分居3年半,女方从生孩子后开始没有上班,后来不知道。

结婚到现在男方把工资全部交给女方,只有500元的生活费。

补充说明:
2015年5月12日女方将婚房内的家电以及她所有买的东西带走,房里一团糟。男方不知道,说东西她拉走了。男方应该给警察报案吗,以后离婚法院需要这方面的证据吗?
咨询者:fa214758...天津
[咨询时间:2015-05-13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罗艺允律师
[地区:新疆-乌鲁木齐
手机:13179841075
积分:20556
]
回答时间:2015-05-13 13:21
罗艺允
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在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平均分割
赵红文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3602067637
积分:7816
]
回答时间:2015-05-13 14:37
赵红文
感情破裂起诉离婚
胡海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718884563
积分:10634
]
回答时间:2015-05-13 16:34
胡海春
可以收集证据,作为以后离婚时财产分割时多分的有利证据。要看她带走是女方婚前自己买的,还是婚后的卖的。婚前买的的话,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反之是共同财产,则男方对那些物品也同等享有所有权,可以报警。
齐志龙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5522318437
积分:24648
]
回答时间:2015-05-13 23:59
齐志龙
收集证据起诉
岳建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01133676
积分:50633
]
回答时间:2015-05-14 16:12
岳建民
应该固定证据,以利于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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