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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父亲房屋拆迁费母亲与子女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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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45475什么是编号?

已故父亲房屋拆迁费母亲与子女如何分配

父母2003年参与单位集资建房,享受优惠后由甲子女付40000元现金,并书面约定父母去世后由甲子女享有所有使用权。

父亲(房产证名字为父亲)已故近3年。父亲(房产证名字为父亲)已故近3年由于国家建设发展需要,房屋由政府拆迁,并给予房价款和搬迁补偿奖励费。

问题:1、现甲子女与母亲未能达成分配协议,该如何分配两笔款费?其他子女(在书面约定签过字)可否主张权利?2、公证处查阅父亲早期档案,说还有2个养女,需她们签字。

父母是1972年再婚,除母亲带一女儿共同生活外,其他子女都长大成人离家生活,特别是2个养女40余年没有联系,也未联系、看望、赡养父亲。

该如何走程序解决?

咨询者:fa214758...重庆
[咨询时间:2015-05-08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罗艺允律师
[地区:新疆-乌鲁木齐
手机:13179841075
积分:20556
]
回答时间:2015-05-08 17:32
罗艺允
房子是在2003年买的,你父亲是1972年结婚的,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父亲和甲子女签的协议如果母亲同意,是有效的,如果你母亲没有同意是部分有效的,也就是说,你父亲的那部分是有效的,母亲的那部分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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