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的房,在二楼,租了好多年!这个月2号我出差,当我14号晚上(停暖前一晚)回来的时候,看见楼到里都是水。
1楼住户在我家(我们楼上楼下关系挺好,我出差会把钥匙交给1楼,让他们帮忙搭照下)帮忙弄水,说暖气主管道年久,腐蚀破裂漏水了,把他们家淹了(1楼部分墙壁有漏水,被褥 窗帘弄湿) 我呢和房东因为熟识,没有签合同,但是租金都已经交齐。
现在1楼要房东赔偿 而房东要我一起承担赔偿,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