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4年8月在煤矿工作时挤伤左脚内外踝骨折,软组织挫伤,在医院做了内固定手术,每个月工资大约在4000元左右,到了今年3月份单位突然告诉我说我的医疗期以到,以后每个月执行病假工资,每个月800块,我的脚现在还不能走路,单位这样做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