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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继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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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44244什么是编号?

离婚继承问题

吴律师:您好,请问公公早前就去世,婆婆在婚内也去世了,我姐现在与丈夫办离婚,她公婆留下来的财产能作为共同财产分配吧。

咨询者:fa214758...福建
[咨询时间:2015-04-14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罗艺允律师
[地区:新疆-乌鲁木齐
手机:13179841075
积分:20556
]
回答时间:2015-04-14 18:53
罗艺允
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赠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故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陈福猛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606927210
积分:23678
]
回答时间:2015-04-15 12:13
陈福猛
需要先办理继承手续。否则,因涉及第三人,需要另行起诉。
陈奇斌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720890151
积分:43451
]
回答时间:2015-04-15 17:20
陈奇斌
先办理继承手续。
岳建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01133676
积分:50633
]
回答时间:2015-04-16 11:21
岳建民
在实际继承之前,无法主张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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