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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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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44171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

本人交通事故,已经三年了,有责任认定书,对方7、我3,右腿股骨干粉碎性骨折,我最近想取钢板,请问取钢板前要通知对方或做什么事吗?

补充说明:
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可以做,需要申请吗?在什么地方申请?感谢!
咨询者:江苏
[咨询时间:2015-04-13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罗艺允律师
[地区:新疆-乌鲁木齐
手机:13179841075
积分:20556
]
回答时间:2015-04-13 15:21
罗艺允
取钢板时建议最好通知对方,在医院住院期间用药清单和在医院的票据等要留存,可以做证据使用。
伤残鉴定一般在医疗终结或者医疗期满就可以做伤残鉴定了,交通事故当事人治疗终结后,向原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写出伤残评定申请书。
刘建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200
]
回答时间:2015-04-13 19:48
刘建平
不需要通知,取出钢板后可以申请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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