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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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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44004什么是编号?

婚姻家庭

我于男方于2010年经人介绍结婚,由于男方年纪不够没有领证。

我们在一起生活不到一年,有一男孩,在孩子刚满月我就被男方撵出来了,当时结婚给了九万彩礼,购买结婚物品,种地农资物品,生活生活用品所剩无几,现在男方起诉我要求返还65000元和首饰钱,首饰已经被他家拿走了,钱我这只有俩万,我应该返还么,返还多少,而且我是刚满月就被撵出来了,我能要求什么赔偿,赔偿多少!?

补充说明:
应该返还多少,我能要求男方赔偿我么而且,当年种地的收入我能分么,这事过去四年,他家从来没提,现在提有效么?
咨询者:fa214758...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5-04-10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罗艺允律师
[地区:新疆-乌鲁木齐
手机:13179841075
积分:20556
]
回答时间:2015-04-10 17:57
罗艺允
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根据您的叙述,男方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要回彩礼,孩子的问题,一方抚养,另一方要支付抚养费。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张金成律师
[地区:新疆-乌鲁木齐
手机:13070411459
积分:339
]
回答时间:2015-04-10 18:05
张金成
因为你们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男方可以要回彩礼,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但是男方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5-04-10 21:43
李保忠
建议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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