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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约财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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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43997什么是编号?

婚约财产纠纷

我和男方2010年经人介绍结婚,婚后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婚后有一男孩,在孩子刚满月时,就被男方赶出家门。

当时结婚给了九万元彩礼,购买结婚物品,农资物品生活费等所剩无几,现在男方起诉我要求返还65000 元礼金还有一套首饰价值一万七千元,首饰早就被他家拿走了,钱最后我也只剩俩万,我应该返么,应该返还多少,而且我是刚满月就被赶出来的,可以要求赔偿么?赔偿多少?

咨询者:fa214758...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5-04-10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罗艺允律师
[地区:新疆-乌鲁木齐
手机:13179841075
积分:20556
]
回答时间:2015-04-10 17:22
罗艺允
你生完孩子后,孩子还没有满月男方把你赶出去,虽没有登记结婚,你可以拒绝返还,首饰是男方的赠与行为,你也可以拒绝返还。如果你想要孩子的抚养权,你可以去法院起诉,孩子还在哺乳期,孩子会判给你
张仁忠律师
[地区:江西-九江市
手机:13870277284
积分:1929
]
回答时间:2015-04-10 17:24
张仁忠
应当返回剩余部分的,,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5-04-10 21:46
李保忠
可以诉讼解决。
岳建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01133676
积分:50633
]
回答时间:2015-04-11 21:10
岳建民
应返还剩余部分,不能主张赔偿,可以主张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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