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高中生,入学前正校长口头承诺我若期末考试是年级前十名可以免学费。
我考了第一名,副校长说学费不免,我也认栽,交了学费,但是这学期校风班风都很差,我不想在那上了,正校长说可以退一部分学费,副校长却说一分不退,前天竟然对我说,如果我在下星期一不到学校就直接去掉我的学籍。
但我离学校前还有请假证明,我该怎么办?学校有权扣除全部费用并去掉学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