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们与原单位通过一个劳务公司劳务派遣形式工作五年,原单位订了一个规定干满五年不与我们续签合同。
经过他们各种忽悠,我们当时为了各项保险转出顺利答应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上写的是个人原因,这个我们还能不能申请仲裁要求赔偿金?另外,该单位社会保险在前两年给我们交的不全,一直到离职也没补缴。
公积金也没给我们缴纳,可以以这个理由仲裁吗?谢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