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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关于共同财产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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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43515什么是编号?

离婚关于共同财产的界定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以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补充说明:
这些钱退休前取不出来,现在离婚能主张分割吗?
咨询者:fa214757...山东
[咨询时间:2015-04-01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罗艺允律师
[地区:新疆-乌鲁木齐
手机:13179841075
积分:20556
]
回答时间:2015-04-01 12:40
罗艺允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5-04-01 15:08
李保忠
建议协商或者诉讼解决。
宋爱香律师
[地区:山东-东营市
手机:13465287422
积分:95
]
回答时间:2015-04-01 15:38
宋爱香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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