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广西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配偶是美国人可以生二胎吗?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443397什么是编号?

配偶是美国人可以生二胎吗?

我现任老公是美国公民,我跟前夫有一个孩子归前夫是中国国籍,现我们想生第二个孩子,孩子申请美国国籍,请问我可以生二胎吗?需要按中国计生要求办二孩准生证吗?

咨询者:fa214757...广西
[咨询时间:2015-03-30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罗艺允律师
[地区:新疆-乌鲁木齐
手机:13179841075
积分:20556
]
回答时间:2015-03-30 19:18
罗艺允
1、可以生二胎的,
2、1998年12月11日发布的《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中国内地居民涉外生育问题规定》第一条规定:中国内地居民与外国人结婚后在内地生育的,执行中国内地居民一方户口所在地有关生育政策的规定。
刘磊律师
[地区:甘肃-兰州市
手机:13659431285
积分:2228
]
回答时间:2015-03-30 20:50
刘磊
可以,你申请的是美国籍。
刘磊律师于 2015-03-30 20:51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李晓贵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市
手机:13603987465
积分:1997
]
回答时间:2015-03-31 09:56
李晓贵
按照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中国内地居民涉外生育问题》的规定:中国内地居民与外国人结婚后在内地生育的,执行中国内地居民一方户口所在地有关生育政策的规定。中国内地居民与外国人结婚生育,在执行中国有关生育政策的规定时,外国人一方结婚前已有的子女以及内地居民与外国人结婚后生育的子女,不在内地定居的,不计算该子女数。中国内地居民与外国人结婚后,要求在内地生育并符合上述规定的,须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状况证明和生育状况证明,由中国内地居民一方按其户口所在地有关计划生育的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生育手续。中国内地居民与外国人结婚后,符合规定的生育条件,但未办理有关生育手续而生育子女的,补办有关生育手续后免予处理;未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补办结婚登记和有关生育手续后,减轻或免予处理。根据国家计生委《关于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人生育问题》规定:夫妇一方未加入中国国籍,所生子女不入中国国籍者,原则上不管;如所生子女要加入中国国籍的,应执行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
李晓贵律师于 2015-03-31 10:16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李海江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811345618
积分:1602
]
回答时间:2015-03-31 10:11
李海江
您好,请咨询计划生育部门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