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其他 > 

失业险的领取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443386什么是编号?

失业险的领取

未领完的失业金,重新就业新单位缴纳三险,再次失业,没领完的失业金还能领吗?

咨询者:fa214757...山东
[咨询时间:2015-03-30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罗艺允律师
[地区:新疆-乌鲁木齐
手机:13179841075
积分:20556
]
回答时间:2015-03-30 16:48
罗艺允
根据《社会保险法》享受失业金是缴费必须满一年,另外,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李晓贵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市
手机:13603987465
积分:1997
]
回答时间:2015-03-31 15:21
李晓贵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