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醉酒,熟睡中被人两次殴打,第一次打我头部,肚子上被踹了两脚。有人拉开之后,又再次被人掐住喉咙殴打,我喘不上气来,眼睛发黑,头晕的不行,将对方手指咬伤。殴打过程我一直在床上。对方左手大拇指末端粉碎性骨折,指甲盖处缝了六针。
我的行为是否是正当防卫,需要哪些证据证明
有三个人看到事发经过,都承认对方当时先动手打人,掐住我的喉咙。
但是他们不知何时将对方手指咬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