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关注关于丹东法院于永香申请东港市公安局刑事赔贘一案,原本说是2016年3月19日上午九时整在丹东中院十二法庭召开质证会,当事人及家属、热心关注的朋友们也千里迢迢地来到了丹东中院十二法庭;不知为啥今天又取消了,没有任何理由,不但大家、朋友们不明原因,就连当事人、家属都不知内内情。
丹东中院十二法庭 作为一个法院法官,要公开,公正,公平、合理,他们这样做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