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银行工作人员,因当时客户去取钱签字不符,后来我又重新补打 我是银行工作人员,因当时客户去取钱签字不符,后来我又重新补打了一张凭条自己给代签了 我是银行工作人员,因当时客户去取钱签字不符,后来我又重新补打了一张凭条自己给代签了,现在客户去找说没有取过这笔款,要起诉,现在能查到的只有当时我代签的那张业务单。
时间太久监控已经没有了,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有责任吗?现在能有什么证据有利于我。
这种情况会有什么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