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在本地住了18年有房子,但没有房产证,有购房的票据。
村委会不给孩子落户,因本人为集体户口,无法给孩子落户,找村委会工作人员不理睬。
后来打听到落户一个人需要3000元,迁两个人,被迫交了8000元(包括中间打点费2000元)!哎,老百姓办个事儿真难。
想咨询一下,国家有落户费这一项条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