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这边想离婚,这是第二次起诉,男方法院里面有关系,法官说传票没有传给被告人手里(男方在外地不回来),把传票已经给了被告人的母亲,此次只有女方到场也不知道这次算不算开庭,法院说可以花600登报,那么请问登报之后就能强制判离吗?判离时孩子的赡养费等等如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