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河北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离婚案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442563什么是编号?

离婚案

女方这边想离婚,这是第二次起诉,男方法院里面有关系,法官说传票没有传给被告人手里(男方在外地不回来),把传票已经给了被告人的母亲,此次只有女方到场也不知道这次算不算开庭,法院说可以花600登报,那么请问登报之后就能强制判离吗?判离时孩子的赡养费等等如何解决?

咨询者:fa214757...河北
[咨询时间:2015-03-16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闫建秋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8932918019
积分:84478
]
回答时间:2015-03-16 15:34
闫建秋
需要依法送达当事人。第二次可能性较大,但不是绝对,最好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5-03-16 19:09
李保忠
建议到法院诉讼解决。
高宏图律师
[地区:河北-保定市
手机:15830856666
积分:37017
]
回答时间:2015-03-16 21:26
高宏图
需要登报公告送达后,才能走程序
胡海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718884563
积分:10634
]
回答时间:2015-03-17 14:07
胡海春
答:登报之后也不能强制判离,需双方同时到场。判离时没有得到孩子的一方需支付抚养费。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