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有独立产权吗?或者使用权合同?
我们2012年7月购买了一套老小区的二手房,签协议之前问卖家有没有地下室的,他说没有,等到我们签完正式购房合同后,卖家告之有地下室的,他说交房一年后给我们。
当时没有写下任何书面的关于地下室的归属问题。
交房一年后我们再联系卖家,可是怎么也联系不上了,他们之前留的手机号码全部是空号了。
2014年我们想了各种方法联系卖家,终于联系上了,但是卖家开口要5万转让费。
我们跟他协商给他一万,但是他们不同意。我们跟他协商给他一万,但是他们不同意我想请问下,这个地下室的水电和我们家是连在一起的,能不能说明这个地下室是我们房子的附属品,我们能不能免费拿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