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和老公已经结婚8年了,我是浙江的,我老公是四川的。
在去年的时候我无意的问他有没有欠着债没有还的,他说还欠着他阿姨三万多,是早些年前为家里买房子欠的(现在这个房子已经做了房产证,是做的我老公的名字),我没问他之前我一直以为他没有债务了,所以我想请教一下现在他把钱还给他阿姨,是我们结婚后一起赚的钱去还的,那么那个房子是否在法律上我有没有没份。
另外我还想咨询一下,我老公的妹妹说这个房子她也要分一半,那么她是否有权分一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