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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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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41482什么是编号?

婚姻财产分割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妻子现在要和我离婚,现在关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一个女儿)产生分歧,我们有一套住房,15年按揭,现还了四年,买房时首付款我出的,名字是夫妻双方,现在房产证还没下来。

我们收入相当。我们收入相当我是一名刚复原的退伍军人,退役金有20万元,如果离婚,财产和子女将会如何分割?退役金也会平均分割吗?谁能帮我分析一下,谢谢!

咨询者:fa214757...新疆
[咨询时间:201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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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罗艺允律师
[地区:新疆-乌鲁木齐
手机:13179841075
积分:20556
]
回答时间:2015-02-26 11:37
罗艺允
1、关于孩子抚养权,首先如果孩子还在哺乳期的,一般法院会判女方抚养,其次,如果孩子年满10岁法官会看孩子的意愿来判抚养权,最后,如果孩子过了哺乳期且没有年满10 周岁,一般会判给有有利于孩子生长的一方。
2、结婚以前退役的,退役后结的婚,退役费属于个人财产。如果结婚后退役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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