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 > 

商品房合同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44138什么是编号?

商品房合同

您好,我交定金定了一套房子,开发商给开了一张认购单据,上面标明房子单价4730,后来交房款签合同时,由于他们失误房产合同上单价是4670,房产合同签订一个月后他们才发现错了,让我们补交差价,并且不改合同,只是再给我们开张收据,请问这样合理吗?我们可以不交这个钱吗?如果交的话要改合同吗?请回复!谢谢!急。

咨询者:fa146308山东
[咨询时间:2010-12-07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胡大平律师
[地区:河南-信阳市
手机:13607618957
积分:596
]
回答时间:2010-12-07 21:25
胡大平
你们可以不交这个钱,不要理睬他们。
魏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371603381
积分:953
]
回答时间:2010-12-07 21:35
魏新
不合理,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如果要补钱,首先就要改合同!
王加武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3708937664
积分:536
]
回答时间:2010-12-07 21:42
王加武
不补交,如果他们违约你可以起诉法院要求执行合同。
周广凤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3708939281
积分:220
]
回答时间:2010-12-07 21:51
周广凤
属于变更合同 如果真是他们写错了而不是故意的 建议协商 因为如果你买这套房子以后还要经常跟开发商打交道
陈胜法律师
[地区:江苏-徐州市
手机:13685112638
积分:55548
]
回答时间:2010-12-07 22:27
陈胜法
也许交钱是比较适宜的,起诉你也不一定不要交这个钱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