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协议只简单约定股票等金融资产各一半,一年多没有履行,如超两年仍没履行,协议能否按合同法两年的时效不予履行亦可,即原协议无效,股票及银行存款不用转移给对方。
法律有否规定如财产协议虽没有注明履行时限但其实一生效就是履行开始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