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房东用无效过期的写有自己名字的公租房租赁合同作为房产证明将房屋出租给房屋中介公司,中介公司向假房东已缴纳全年房租4万多元。
中介公司将房屋出租给本人,本人向中介公司已缴纳半年房租两万多元以及其他杂费。
现持有真实房产证的房东要求本人离开租赁房屋,请问本人依据与中介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能够向中介公司进行索赔,还是需要等中介公司与假房东清算完成后才能索赔?